资产招租
项目名称 |
盐城市大丰区******有限公司2024—2025年城市公交车车身广告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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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 |
报名起始日期: 2024年11月22日08时30分 |
报名终止日期: 2023年12月05日18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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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会议******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参加竞价会议)。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10:00时00秒。 竞价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10:00时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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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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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性 |
车辆数量 |
共3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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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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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车身广告位广告发布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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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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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 |
无 |
欠费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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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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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
13000元/辆/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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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租赁方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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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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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21GREM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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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常元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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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路6号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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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承诺 |
我方按本公告的内容发布产权租赁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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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决策文件 |
资产处置请示意见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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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公开招租,采用多轮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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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一、本次租赁标的为 30 辆城市公交车,承租期6个月;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可电话预约至现场查看租赁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租赁标的实际情况。 三、本租赁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内容如下:
四、成交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方能协助成交方办理租赁标的租赁手续及标的移交、交付等相关事宜; 五、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成交方应保持车身内外广告位整洁完好,成交方不得破坏或拆除,不得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如成交方违反前述约定,则视为成交方违约。 六、成交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户外广告发布相关手续。 七、成交方签订合同时,缴纳押金(合同总金额的10%)和成交租金(一次性缴纳)。 八、成交方在承租期间,不得以转让人名义对外宣称、经营和广告。 九、成交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出租人无关,由成交方单独享有承担。 十、成交方租赁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成交方单独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十一、成交方经营期间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视为成交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规划的调整,行政征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交方损失的,由成交方在参与本次交易前自行评估各类风险因素并承担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与转让方(招租方)无关。 以上情况说明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招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租赁标的实际状况交易,意向受让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考虑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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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租赁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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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条件 |
1、资信材料 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①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登记证书; 2)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如有)(须加盖单位公章); 3)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居民身份证。 2)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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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租赁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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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南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 10000元整。 二、缴纳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账号:************038959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电话:0515-****** 开******有限公司金丰支行 三、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10:00时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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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租人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 11 月 22 日8:30时至2024年 12 月 5 日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费:500元。 2、******************有限公司金丰支行, 账号:************038959)。上述专用账户仅接******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人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受让资格。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3、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4、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5******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成交后原路退还至缴款账户。 6、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缴纳押金(合同总金额的10%)和成交租金(一次性缴纳)。 7、成交后成交人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用:1、交易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4000元。成交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方能协助成交方办理标的移交、交付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8、成交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9、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交易公告发布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0、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转让方将发布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期5个工作日,延期两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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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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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马红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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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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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理服务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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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季顺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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