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15万套汽车减震器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技改;
******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天场镇产业园工业路1号;
投资总额:5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杨天中******555;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电泳废液和电泳清洗废水,其中电泳废液定期更换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电泳清洗废水与现有项目产生的酸洗清洗废水、除油废水、酸雾喷淋废水一同经厂区内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芬顿氧化+气浮+反渗透”,处理能力为5m3/d)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相关标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熔炼废气、清砂废气、铝锭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造型废气、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的废气依托现有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发泡废气、电泳及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经密闭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喷塑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色粉投料废气、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激光切割废气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中心废气与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次技改后全厂需以1#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2#车间、3#车间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卫生防护************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形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的暂存和处置及日常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规定执行。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县城雨润星雨华府2幢305室
联系人:陈胜将 联系电话/传真:******
附报告表全本:雀来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