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江市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4年江市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街道江市村
2.1.2 建设规模:******街道江市村,建设范围涉及江市村的部分农田,项目区总面积 166.45 亩,其中耕地面积 155.99 亩。工程实施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三部分:a)土地平整工程。本次项目平整需总土方量0.4189万方,修筑田埂2.918公里,土地翻耕154.87 亩;b)水利工程。沟渠管道工程:新建 T70 渠道1.319公里;渠系建筑物工程:为配套沟渠管道,新建控制闸4座,排放闸2座,进水洞44个,过路管涵4座;c)道路工程。在现状道路基础上新建 B3.0 砂石路0.737公里,下田变道10 处。
2.1.3 合同估算价: 约 7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7 日,竣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2.1.5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 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 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 两个以上单位;c 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 3 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 2022 年 11 月 2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 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3 年 11 月 2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 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4 年 8 月 2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 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证(企业负责人 A 证、项目负责人 B 证、专职安全员 C 证),且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3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9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至“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 平台(http://www.jiangyin.gov.cn/ggzy/zhjyxz/index.shtml) ”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会 员系统登录获取。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12月 2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人民政府门户网 ”和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 交易(乡镇)平台网上发布。
9、其他
(1)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 报和更新。
(2)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3)若 CA 无法登录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 锁。
(4)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督管结果不处 于不合格状态。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江市路 100 号 地 址:江阴市东方广场18号东2501-2506室
邮 编: 214400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方先生 联 系 人: 徐工/顾工
电 话:0510-******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银行: ******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2024 年 11 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