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收集、分拣、打包1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
建设地点 | ******街道远东大道南侧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赁泰州市高港区兴军织带厂合法场地约500平方米,厂房面积约300平方米,配套打包机、爪机、破碎机、叉车等生产设备6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收集、分拣、打包1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
主要环境有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如下: 1、废气 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至长江。 3、噪声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在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危险固体废物暂存在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内,并采取必要的防渗、防漏处理,符合危险废物的暂时储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