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中学异地重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春港大道南侧、周潘中沟东侧、新港大道西侧、港城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投资8750万元************学校建设内容:初中10+2轨36班,占地44802平方米,建筑面积31007.2平方米,包括教学楼、综******图书馆、报告厅、食堂、风雨操场等工程(无宿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 实验废气通过环保通风橱收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顶楼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高密度聚乙烯桶密闭盛装,暂存在危废暂存点内。由于项目产生的危废在暂存期内密闭暂存,不开封、不处理,微量的有机废气通过自然通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有厨房油烟机、教学操场活动产生的日常噪声以及水泵、风机、空调外机等设备噪声。其噪声源强范围在75~85dB(A)之间。建设单位拟采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控制教学活动音量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保健室废物等。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保健室废物等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餐厨垃圾、废油脂委托泰州市餐厨处理中心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环境“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