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C******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采购人2025年度一揽子保险项目的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2025年度一揽子保险项目。
2.服务期:1年,起保时间从2025年1月1日到从2025年12月31日止。
3.项目预算:人民币63.1万元。
4.最高限价: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年费率均不高于万分之2.5,公众责任险年费率不高于千分之2,所报费率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
5.入围方式:综合得分前3名的供应商为入围成交供应商,所有入围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按综合得分前3名中的最低报价执行。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投标风险,如成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入围成交供应商的承保份额在成交后由采购人直接确定)。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经企业法人有效授权的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
7.1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7.2如果供应商是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应提供以下材料:
(1)分支机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支机构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如非企业法人,应提供保险总公司出具的有效委托授权书(格式可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附件8或保险总公司给省公司、省公司给市级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授权复印件,且授权内容应包含以市级分公司(分支机构)名义对外参与招投标活动、签署相关合同等);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2.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有限公司
******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所需电子发票开票的操作如下:供应商登录会员网上系统---点击进入后台---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打印或服务费电子发票打印---右侧点击“开具蓝票”按钮,补充完善开票信息后,点击开票。
四、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有限公司提出。
五、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4日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并到账(以E交易平台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2月25日8:40-9: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9: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5日9: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0楼)
九、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
邮政编码:213022
业务电话:0519-8****** 联系人:朱先生
技术支持电话:400-828-0799
******管理中心电话:0519-****** 联系人:龚女士
邮 箱:******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