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东路东延工程非涉铁段一期工程(西段)桩基检测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平东路东延工程非涉铁段一期工程(西段)桩基检测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发改许发(2020)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市政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起于江运互通主线预留跳台,向东上跨京杭运河、新河、凤凰河后落地,终于凤凰河东岸接江平东路东延工程涉铁段。
2.2 工程规模:全线采用主六辅四断面形式,主线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同步实施市政管网、交安设施、道路照明及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西段工程以桥梁为主,其中京杭运河大桥、新河大桥、凤凰河大桥是本段工程的重要节点。
二标:MK1+022.000~MK1+444.000
新河桥(75+130+75m)现浇预应力连续梁及两侧引桥(现浇箱梁)及相应配套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江平东路东延工程非涉铁段一期工程(西段)桩基检测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桩基检测及相关配套服务。(二标:MK1+022.000~MK1+444.000,详见桥梁工程桩基检测数量表)。
2.4 检测周期:同施工工期。
2.5 合同估算价: 约24.36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成果资料须真实可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且副本附表注明的检测项目应含超声波检测、高应变检测******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
6.5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史可法路37号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邮 编: 225000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薛科长 联 系 人: 张瑜、缪晓庆
电 话: 0514-****** 电 话: 0514-******、051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