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限公司委托,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南方小麦分中心举办本次大米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11月4日 10:0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南方小麦分中心采购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
1.品种:2024年11月产一级粳米(圆粒型);
2.数量:800吨,共1个标段;
3.质量要求:详见交易清单。
4.交收事项:详见交易清单。1、中标方提供的大米为同品种、同等级、同批次,不超2个生产日期。加工大米原粮为2024年江苏产粳稻。质量指标符合GB/T1354-2018标准。大米保质期12个月。食味值采用北京东方孚德JSWL大米食味计。2、包装应符合GB/T 17109-2008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标识标签应符合GB 7788-2011和GB 28050—2011的规定。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包装袋采用双面覆膜彩色包装袋,采用双层缝包线。委托方卸货时随机抽取翻包称重,达不到要求作退货处理。3、供货时间服从委托方安排。不接收未经冷却处理的大米。4、货物接收办法:指定仓库车板交货,一车一检。接收库地磅称重和检包计数,每车抽包检斤,破包或不符合要求的包装作退换货处理。5、质量验收办法:入库时,中标方需提供生产商出厂自检合格报告。入库质量由委托方初验,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验收确认质量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为准。6、违约处理:在规定的供货时间内未完成供货,视作中标方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大米质量未通过验收确认的,视作中标方违约,中标方须在验收质检报告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标方被视作违约的,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赔付给委托方。7、该批采购的大米为区级静态成品粮。中标方货物检测报告和送货单须随货同行。中标方所提供的大米应为中标方自己生产,大米品牌属于中标方。交付的大米应为中标后生产。
5.交易价格:******有限公司车船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起拍价3800元/吨,竞拍减价幅度5元/吨,收取中标方成交金额2‰的手续费。
三、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单位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或自然人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四、报名方式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或自然人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380元/吨,合计共40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六、交割及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自主交收,中标方凭销售发票及接收库相关验收凭证至委托方结算。中标方需提供增值税发票。2024年11月26日前交收完毕。整批入库完成后,待委托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报告经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后,中标方凭增值税普通发票向委托方结算货款。
2.交收地点:(详见交易清单)。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薛军******333
南方小麦分中心:
宋剑******661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613
(传真)025-****** (财务部)025-******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