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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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协同处置工业污泥项目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骏马路1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骏马路1号,拟投资30万元,利用现有480t/h、260t/h(一用一备)锅炉对工业污泥进行掺混焚烧处理并配套相应的污泥供料和输送等公辅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可协同处置工业污泥10000t/a,其中灵谷热电河水澄清污泥5000t/a,灵谷化工零排放系统污泥5000t/a。生产工艺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所述内容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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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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