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教学综合楼、门诊综合楼、中医药科技大楼、CT楼房产测量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教学综合楼、门诊综合楼、中医药科技大楼、CT楼房产测量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医院(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ZYZW-2024-061
项目名称:******医院教学综合楼、门诊综合楼、中医药科技大楼、CT楼房产测量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650.2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院教学综合楼、门诊综合楼、中医药科技大楼、CT楼房产测量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8650.2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650.2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技术服务 | ******医院教学综合楼、门诊综合楼、中医药科技大楼、CT楼房产测量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8650.23 | 98650.2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院教学综合楼、门诊综合楼、中医药科技大楼、CT楼房产测量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院教学综合楼、门诊综合楼、中医药科技大楼、CT楼房产测量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查询提供截图。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 政机关颁发的乙级 (含乙级) 以上测绘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医院(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医院外科楼负一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医院外科楼负一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节假日除外,谢绝邮寄);
(2)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联系方式:******
******医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