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需求,稳步推进园区工业企业入驻,拟对《淮安高铁东单元02街区(ha08-02)详细规划》ha08-02-01基本控制单元局部地块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拟将ha08-02-01-06科研用地(0802,面积7.39公顷)拆分,调整为2个地块:(1).ha08-02-01-06科研用地(0802,面积6.49公顷),主要指标为:容积率≤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2).ha08-02-01-07公园绿地(1401,面积0.90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
2、拟在南支河北侧ha08-02-01-16防护绿地(1402,面积3.70公顷)、ha08-02-01-18公园绿地(1401,面积1.83公顷)、ha08-02-01-24公园绿地(1401,面积2.26公顷)内新增一条7米宽的道路,调整后新增城镇村道路用地0.90公顷;地块细分为:(1).ha08-02-01-17防护绿地(1402,面积3.58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2).ha08-02-01-21防护绿地(1402,面积0.09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3).ha08-02-01-19公园绿地(1401,面积0.63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4).ha08-02-01-20公园绿地(1401,面积0.77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5).ha08-02-01-27公园绿地(1401,面积1.02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6).ha08-02-01-28公园绿地(1401,面积0.80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规划主要内容通过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淮安市规划馆、《淮海晚报》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7日起至2025年1月8日止。如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处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张煜然 王建纲 联系电话:0517-******
联系地址:淮安区新区政府沈坤路东200米邮编:223200
听证申请: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
联系人:林光洋 联系电话:0517-******
市局网站:******/ha/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7日
现将调整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拟将ha08-02-01-06科研用地(0802,面积7.39公顷)拆分,调整为2个地块:(1).ha08-02-01-06科研用地(0802,面积6.49公顷),主要指标为:容积率≤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2).ha08-02-01-07公园绿地(1401,面积0.90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
2、拟在南支河北侧ha08-02-01-16防护绿地(1402,面积3.70公顷)、ha08-02-01-18公园绿地(1401,面积1.83公顷)、ha08-02-01-24公园绿地(1401,面积2.26公顷)内新增一条7米宽的道路,调整后新增城镇村道路用地0.90公顷;地块细分为:(1).ha08-02-01-17防护绿地(1402,面积3.58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2).ha08-02-01-21防护绿地(1402,面积0.09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3).ha08-02-01-19公园绿地(1401,面积0.63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4).ha08-02-01-20公园绿地(1401,面积0.77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5).ha08-02-01-27公园绿地(1401,面积1.02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6).ha08-02-01-28公园绿地(1401,面积0.80公顷),主要指标为:绿地率≥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规划主要内容通过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淮安市规划馆、《淮海晚报》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7日起至2025年1月8日止。如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处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张煜然 王建纲 联系电话:0517-******
联系地址:淮安区新区政府沈坤路东200米邮编:223200
听证申请: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
联系人:林光洋 联系电话:0517-******
市局网站:******/ha/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