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扬州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成品粮(大米)轮换工作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5:0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页,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江苏”进入“江苏地方成品粮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采购标的情况及相关说明
1、交易内容:
1.1合同标的:扬州市市级成品大米仓储保管轮换服务费。本招标活动属扬州市成品粮储备范畴,双方行为必须遵守《扬州市市级政府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参与竞价的会员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持有相应大米(食品)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2)具有满足储备轮换要求的产能和仓储基础设施:1、企业日加工稻谷能力在300吨以上;2、单个标的数量需具有成品粮粮仓有效仓容不低于500吨;3、竞标标的物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有成品粮仓容的60%。
(3)有能力充分履行双方本次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独立法人的担保,服从委托方的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定的第三方监管。
(4)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近两年无安全事故。
(5)无偿提供仓储现场信息管理系统,供委托方远程实时监控与检查。
(6)******银行信用等级证明5、企业信用报告6、在职员工社保证明7、库区情况表8、库区库存表9、平面图10、2023年末和2024年11月底资产负债和利润表11、近两年安全生产证明12、企业专业人员情况表和相应资质证书13、担保函。(详见附件)
(7)成交后接受委托方组织的实地考查,若上述资质存在不实或虚假信息,竞拍方须放弃本次交易所获得的权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结果,并重新发起竞标活动,被委托方有权扣除本次交易相关保证金,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1.2大米年度仓储保管轮换服务费:130元/年/吨,减价幅度2元/吨。
2、轮换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2.1品种:成品大米
2.2等级:二级及以上,质量指标符合GB/T1354-2018标准。
2.3生产时间:近期生产,保质期符合国家标准。
2.4数量:1600吨,共3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5包装形式:散装或包装。若为包装形式,包装物、标识、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和食用卫生标准,各项标签必须清晰、齐全、准确。散装存放于指定凉米仓内。
2.6储备期限: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供货时间服从委托方安排。不接收未经冷却处理的大米。
2.7质量要求:详见交易清单。
3、结算方式
3.1成品粮协议结算价格:3600元/吨,进出库同价。
3.2入库货款结算:中标方组织成品粮送至委托方指定仓库,经验收确认合格后(提供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委托方与中标方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合同,并在7个工作日凭中标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支付货款,具体详见线下合同(附件《大米采购合同》)
3.3出库货款结算:轮换协议到期前3日内,中标方按协议价格结算并支付相应货款。
3.4仓储保管轮换服务费:轮换协议到期,中标方根据中标价格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后进行结算,具体详见线下合同(附件《扬州市市级成品粮储备委托动态储存合同》)。
4、交货及验收方式
4.1交货时间: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入库。
4.2交货地点:委托方指定仓库仓内交货。
4.3中标方对入库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负全部责任。中标方在完成标的数量入库后,委托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成品粮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4以协议标的数量为验收单元,在交货期限内未达交货数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及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5 中标方成品粮数量和质量符合协议约定的确认为轮入履约。
5、轮换
5.1采取总量固定,动态轮换模式,轮换采取先轮入后轮出、即出即进方式,除紧急动用外,市级政府成品粮储备库存数量任何时点不得低于规模总量。
6、损失损耗处理
成品粮在协议期间发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中标方承担。
7、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7.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7.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7.3本专场需要报名,参加竞购权利的竞购人须事先向委托方报名,若竞价人少于三家则取消交易。
8、交易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交易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4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24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成交标的数量2元/吨的手续费。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三、协议签订
1、标的通过竞价交易成交并成功通过委托方组织的验收后,于3个工作日内签订《大米采购合同》及《扬州市市级成品粮储备委托动态储存合同》。
2、违约处理:在规定的供货时间内未完成供货,视作中标方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大米质量未通过验收确认的,视作中标方违约,中标方须在验收质检报告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标方被视作违约的,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四、联系方式:
扬州市******有限公司:
陈曦 ******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