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核电、风电装备制造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启东市寅阳镇海工船舶工业园海工大道900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王亚静(************0016)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位于启东市寅阳镇海工船舶工业园海工大道900号,项目于2021年7月8日已取得环评批复(启行审环[2021]129号),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主体工程、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等发生变动,故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公司整体形成年产1200MW核电汽轮机3套、6MW以上海上******人民政府已对本项目已登记备案(项目代码:寅镇行审[2020]39号)。
二、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过程中,你公司须逐项落实《报告书》结论要求及技术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意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新梳理和调整建设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优先采用自动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及污染物产生量应符合南通及启东市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指标要求,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
2、按照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完善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严格控制各类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收集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收集处理能力与污染源强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切割机、起重机等高噪声源须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三、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再次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变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