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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5年度财产保险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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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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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25年度财产保险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陈晓楠发布时间:2024-12-11

一、项目名称******大学2025年度财产保险

二、项目编F2024095

三、采购人******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

邮编:215021       电话:0512-67167481

联系人:老师               电子邮箱:xnchen@suda.edu.cn

具体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512-******

电子邮箱:******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保险标的

投保价值元人民币)

屋及构筑物

442205.05

家具

9779.54

设备

133457.16

图书

20820.01

合计

606261.76

注:以上资产统计时间截20241031日,其中,部分房屋及构筑物、家具仅具有使用权,其投保价值为96707.60万元人民币。实际投保资产以保险生效期间202511~20251231的资产为准

1.保险险种:财产一切险(包括公众责任险)。

2.保险标的地址:包括但不限于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1号、东环路50号、干将东路178号、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相城区济学路8号、吴江区久泳西路1号。

3.保险期限:202511~20251231日。

4.服务商数量:1家。

(二)具体要求

1.财产一切保险责任范围

1)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

2)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

3)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等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4)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5)除上述列明以外的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

2.每次事故无免赔额。

(三)服务要求

1.人员配备: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项服务小组。

1)项目经理1******学校提供承保、理赔服务,并完成必要的组织协调工作;

2)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2人,其中至少包含项目专职承保人员1人,项目专职核赔人员1,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

2.承保服务******学校填写投保单,接受咨询,解释相关保险内容。在收到投保单3******学校。

3.理赔服务

1)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客户服务专员在接到报案后应即时响应******学校注意事项、承保范围及保障内容等,不得进行欺骗或误导同时告知需要准备的理赔材料,并在约定时间上门收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门服务)。

2******学校进行补充。如保险人在收到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审核意见,视为认可相关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

3)简化理赔手续,收到理赔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赔偿金额、不予赔偿的金额及理由等。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同意全额赔偿。对损失金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案件,可免查勘,根据现场照片即可便捷理赔。

4.赔偿及支付原则

1属于保险责任事故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赔偿金额:一般意外案件,10******学校指定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理算,相关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2不属于保险责任事故的,保险人应在接到赔偿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拒赔通知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则按保险责任处理。

3)在收到理赔材料并确定赔偿金额后,按以下时限支付赔款:凡在保险承保范围内,赔偿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于1个工作日内付款;5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的,3个工作日内付款;200万元及以上的,5个工作日内付款。

5.其他要求

1)培训服务:提供专项培训,内容包括保险基础知识、保险合同责任及条款解释、保险事故索赔程序、风险管理等。

2)回访服务:具有投诉受理机制,在保险期限内定期回访。

(四)报价提示资产数据统计时间截20241031日,实际投保资产以保险生效期间的资产为准。响应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风险。

五、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分包。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同一保险公司不接受多家分支机构同时响应。

、评分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价格分(40分)

1.评分基准价:满足本公告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评分基准价为满分40分;

2.其他响应单位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报价)×40分。

(二)综合商务(30分)

1.赔付能力(25分)

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分):根据响应单位2023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定。400%及以上的,得15分;300%(含)~400%的,得13分;200%(含)~300%的,得11分;100%(含)~200%的,得8分;低于100%不得分。(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否则不得分)

2)风险综合评级(10分):根据响应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评定。A级得10分,B级得8分,C级得6分,C级以下不得分。(须提供经由银保监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披露的2024年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否则不得分)

2.服务业绩(5分)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202110至今类似项目保险合同进行评定,每份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保单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同一单位业绩不重复计分

注:响应单位若为分公司,赔付能力及服务业绩可提供总公司相关资料。

(三)保险方案(10分)

根据响应单位对公告要求的保险方案保障条件接受情况综合评定。完全接受,没有任何特殊限制条件的,2在此基础上,提供额外的扩展条款或责任、服务优化措施等增加条件,且具有价值、可操作性的,每条加1分,最高加8分。

(四)服务方案与承诺(20分)

1.承保服务方案(5分)

1)专项服务小组人员配备3分):在 专项服务小组人数(3人)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0.5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专项服务小组名单成员简介响应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2)投保工作流程(2分):投保工作流程清晰、合理的,得2分;流程不够清晰、部分环节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理赔服务方案(10分)

1)理赔服务(7分):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的完整性(3分)、理赔手续的简便性(2分)、理赔服务的时效性(2分)综合评定。

2)特色服务(3分):根据响应单位在财产险中提供的定损、理赔特色服务综合评定。

3.其它优惠措施(5分)

根据响应单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在本公告要求范围以外、磋商小组认可的其他优惠措施综合评定。

七、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所有材料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

1.目录(响应资料与页码对照表,原件)。

2.磋商响应函、报价情况一览表、响应竞争性磋商公告基本情况原件

3.公司简介(包括公司资质、业绩、获得的荣誉等复印件)。

4.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5)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6)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提供 2023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6.风险综合评级提供银保监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披露的2024年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复印件)。

7.服务业绩(合同或保单复印件)。

8.保险方案(原件)。

9.专项服务小组名单及成员简介(原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10.投保工作流程原件)。

11理赔服务方案(包含理赔服务、特色服务、承保服务、日常回访服务机制、培训服务方案等,原件)。

12.其它优惠措施原件)。

13.响应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特别说明

1.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和密封,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八、磋商文件价格:人民币3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2),售后不退。

九、报名:供应商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磋商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20241220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3)发送邮件至******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一)顺丰快递邮寄(建议优先采用)

1.时间:202412249:00前寄达;

2.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室(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现场递交方式

1.递交时间:202412248:309:00

2.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一、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12249:00

十二、磋商时间202412249:00

******大学2025年度财产保险 磋商公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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