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翼立方电梯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翼立方电梯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编 号:swjt-202418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价6.86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2: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2: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东开标二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金乐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2:30
******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评标室。
******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评标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乐
电话:******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孔主任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路88号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有限公司三楼东前台(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翼立方电梯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编 号:swjt-202418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价6.86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2: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2: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东开标二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金乐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2:30
******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评标室。
******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评标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乐
电话:******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孔主任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路88号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有限公司三楼东前台(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