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GGG******015
专业领域:电子元器件
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某项目吸气式感烟探测器生产中标公告 二、公示截止时间: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成交结果: ******有限公司; 四、其他补充事项 ******有限公司第七一三研究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中路126号,联系电话:******。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资料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投诉复议的。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第七一三研究所 联系人:岳工 电 话:******(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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