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G******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青龙西路北侧、常青北路西侧(QQ010507-01)地块项目概念设计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青龙西路北侧、常青北路西侧(QQ010507-01)地块项目概念设计。
采购预算:人民币35万元。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8.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
9.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11月社保证明材料;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e交易电子招投标规则详见:《e交易新版招标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人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投标人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投标人制作,其投标文件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及操作步骤按E交易平台提示进行。
3.评审在E交易平台进行。
4.电子招投标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投标人详细咨询400-828-9082。 E交易网站网址:******365.com。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投标人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网站会员并领取CA,详见注册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有限公司
4.平台服务费: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开具。
******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详见E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有限公司提出。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柒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投标人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并到账(以E交易平台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七、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自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后30分钟)
开、评标过程:投标人自行准备终端远程参与项目投标(详见第二章2.9)
注:(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须通过CA或者账户、密码登录,并通过CA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妥善保管CA和账户、密码;因CA或者账户、密码遗失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2)采购代理机构澄清联系电话:0519-******。
九、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十、中标人中标后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作为备份材料;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
邮政编码:213022
业务电话:0519-****** 联系人:王工
技术支持电话:400-828-0799
******管理中心电话:0519-****** 联系人:龚女士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