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动工具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三甲村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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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员:刘如燕(******************0284)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闲置车间),总投资额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万元),主体工程租用建筑面积1600m2 生产车间,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其环保工程部分依托利用或配套新建,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电动工具注塑配件150万只。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7-320662-89-01-570509)。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生产装置应优先采用自动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的消耗、能耗及污染物产生量应参照达到国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先进水平。
2. 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改建完善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近期作肥田使用或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远期须纳管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废水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其中氨氮和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1962-2015)标准要求。
3.严格控制注塑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注塑废气配建“集气罩负压收集系统+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1#排气筒”处理装置。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 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
四、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