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30万元;
三、项目内容:因公司经营需要,现需采购2辆新能源电动SUV汽车,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货期: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位置并验收合格的基础。
五、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单位其他要求
7、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授权证书或授权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8、车辆生产企业及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车辆在工信部官网备案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包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2日17:00前联系招标代理报名,同时递交供应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磋商文件每份3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4:30时;评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 168 ******有限公司 4 楼 401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磋商。
九、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6000.00元。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发布。
十一、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园路88号瑞和新天地2号楼410;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