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选矿厂建设项目(一期)
(变更公告第1次)
( ************6001)
一、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4年01月24日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选矿厂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时间、封套上写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2-19 10:30(北京时间)
更正为:2024-02-22 10:30。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 2、请投标单位开标时携带生成 投标文件的 CA 锁参加开标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更正为:请投标单位开标时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参加开标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 3、为满足计算机辅助评标需要,所有投标人按本文件规定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提供贰份纸质投标件。评标完成之后,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文件。
更正为:为满足计算机辅助评标需要,评标结束后,前五名投标人按本文件规定提供贰份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完成之后,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文件。
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五、企业综合实力:(4)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更正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项目清单综合楼清单补充分部中的补充子目操作间设备无明确的要求,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具体型号规格,是何设备请明确。
更正说明为:投标报价依据清单描述及图纸自主报价,具体结合实际情况及要求自行考虑。
6.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仔细阅读,给各潜在投标企业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人民北路5号(疾控 中心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屯垦西路 35 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