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垃圾渣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启东生命健康科技园常州路38号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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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员:王静(************0101)
项目概况:
一、现有项目已建于启东市生命健康产业园常州路38,拟投资7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征用地面积12225m2,主体工程新建生产车间一座,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同步配套新建,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环保沙生产线一条(配套天楹环保启东公司炉渣清洗再生),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日产30吨建筑用环保沙的生产能力,各类金属渣同步回收利用,项目已立项备案(2407-320681-89-02-156637)。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中须逐项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优先采用自动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的消耗、能耗及污染物产生量应符合行业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配建完善现有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3.严格控制原料装卸、输送、储存、出料过程中粉尘的无组织排放,物料仓库应相对封闭式隔音防尘建设,露天堆场应配建防风抑尘网,物料上料、输送、粉碎、转接、出料等生产过程产尘点应采取喷雾、集尘除尘等措施。
4.合理总平面布局,高噪声源应远离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目标,生产车间应整体密闭隔声吸声降噪,选用设备应考虑消声设施或配套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作业区域场地应地面水泥固化,有效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控制减少扬尘污染,确保建成后运营期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应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因子均应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现有各类标准。
三、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调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