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提交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我委受理了该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现将拟批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
******医院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法定代表人
医疗机构原法定代表人:葛振华
医疗机构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丛顾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现对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上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受理电话:0513-******,联系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邮政编码:226006。
******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医疗机构名称: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
******医院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法定代表人
医疗机构原法定代表人:葛振华
医疗机构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丛顾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现对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上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受理电话:0513-******,联系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邮政编码:226006。
******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