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正文

滨海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滨征补安置〔2024〕13号(本公告为第2次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05-15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滨拟征告〔2024〕2、3、4、5、6、7、8号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居委会************居委会一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居委会一组集体所有土地15.6526公顷,其中农用地11.744公顷(含耕地6.7973公顷),建设用地3.7745公顷,未利用地0.1377公顷;

************居委会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2597公顷,其中农用地0.2597公顷(含耕地0.1589公顷);

************居委会一组集体所有土地1.086公顷,其中农用地1.0674公顷(含耕地0.7751公顷),建设用地0.0147公顷,未利用地0.0039公顷。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人民政府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滨海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滨政发〔2023〕8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街道】,区片综合地价41000元/亩(农用地土地补偿费21000元/亩、安置补助费20000元/人),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41000元/亩、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28700元/亩;区片2【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通榆镇、天场镇(包括现代农业园)、界牌镇、陈涛镇、八巨镇、八滩镇、滨海港经济区、滨海港镇、滨淮镇】,区片综合地价40000元/亩(农用地土地补偿费20000元/亩、安置补助费20000元/人),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40000元/亩、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28000元/亩。

(二)青苗补偿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盐城市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盐政发〔2021〕12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盐城市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盐政发〔2021〕12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22〕4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六、其他事项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委员会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天,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

2. 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4年6月15日)提出,实名签字或书面盖章意见最迟应于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滨海县育才西路586号(联系人:周胜阳;电话:0515-******;邮编:224500)。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人民政府认为确******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持不动产权属证************居)办理补偿登记(联系人:周胜阳;电话:0515-******),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图:2.5产业带图13号图.pdf

******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机构名称:*
姓名:*
关键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评标专家会员
供应商会员
企业大数据供应商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