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1、2、3、4、7号线设备房空调加装及专项修项目(2024-YY-WX-KT)
招标澄清答疑文件
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的疑问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苏州轨道交通1、2、3、4、7号线设备房空调加装及专项修项目(2024-YY-WX-KT)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4资格条件3、投标人须为空调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此项对于投标人是授权经销商的定义不明确,证明文件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还是制造商授权的年度经销商证明文件。
请明确资格条件对于投标人是授权经销商的定义,建议改为年度经销商+项目专项授权。
答:授权经销商指: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
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附件3:单项工作内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分体空调变频/定频:定频一项不合理。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厂家已停产定频空调,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品牌皆不符合。且为适应新的能效标准,定频空调被重新划分为4级能效或5级能效,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建议将分体空调变频/定频特征描述更改为变频。
答: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附件3:单项工作内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变频/定频:定频”修改为“变频/定频”。
3、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附件3:单项工作内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分体空调能效等级与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分细则的分体空调性能能效等级评分一项冲突。清单要求能效等级为2级或3级,而评分标准能效等级1级得10分,2级得5分,其他不得分。
请明确分体空调能效等级,建议改为1级或2级。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第155页,原技术评分细则“4分体空调性能”以下内容:
4 |
分体空调性能 |
47分 |
|
4.1 |
制冷量 |
设备制冷量全部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制冷量要求的得10分,每一个机型负偏离制冷量要求3%的扣2分,扣完为止。 |
10分 |
4.2 |
制冷功率 |
设备制冷功率全部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制冷功率要求的得6分,每一个机型正偏离制冷功率要求3%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6分 |
4.4 |
室内机运行噪音 |
设备室内机运行噪音全部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室内机运行噪音要求的8分,每一个机型正偏离室内机运行噪音要求3%的扣2分,扣完为止。 |
8分 |
修改为:
4 |
分体空调性能 |
47分 |
|
4.1 |
制冷量 |
设备制冷量全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制冷量要求的得10分,每一个机型制冷量每低于制冷量要求3%的扣2分,不足3%按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 |
10分 |
4.2 |
制冷功率 |
设备制冷功率全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制冷功率要求的得6分,每一个机型制冷功率每高于制冷功率要求3%的扣1.5分,不足3%按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 |
6分 |
4.4 |
室内机运行噪音 |
设备室内机运行噪音全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室内机运行噪音要求的得8分,每一个机型室内机运行噪音值每高于噪声要求的3%的扣2分,不足3%按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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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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