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发包条件
******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该项目为限额以下县级政府投资非营利性工程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境内。
2.建设规模: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东西辅楼后侧电瓶车充电棚建设工程,位置及工程量:路面拆除25.68平方米、挖基坑土方17.25立方米等(具体详见施工说明)。
3.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0.1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
6.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1 | 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东西辅楼后侧电瓶车充电棚建设工程 |
三、 承包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备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2024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养老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被滨海县有关部门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8) 承包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9)承包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发包人拒绝其参加,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承包人。在一次发包活动中,承包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承包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0)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四、邀约文件的领取(含施工合同)
1.领取时间:2024年 12月3 日起
******有限公司)
3.承包人在领取电子版邀约文件时,链接:******/s/1U8D9KCCoYDo6yfKI-efQtQ
提取码:1111。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罗女士、手机号码:******)。
4.邀约文件价格:免费。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12 月6日 15 时30分00秒。
******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方式。具体详见邀约文件。
七、付款方式: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计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款的20%,满两年按审计价结清余款均无息,(付款时,须提供税务足额发票)。
九、承包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服务中心
地 址:滨海县府前路1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
******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C幢214室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
2024年12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