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北苑营业厅续约(续订)]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脱敏处理。]
[******大学北苑营业厅续约(续订)]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1. 采购内容
******大学北苑营业厅续约(续订)。】
2. 直接采购原因【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3. 直接采购供应商
4. ******大学。】
5.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6.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译晨】,【******】[采购项目经理/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宫浩】,【******】[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189.cn】[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
日 期: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