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泰州市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6栋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9.27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限价按批复的财政总投资*2.18%,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项目总体情况:2025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初步确定新建高标准农田0.36万亩,改造提升0.3万亩,暂定投资标准与2024年持平,估算总投资约1785万元,相关规模、造价最终确定数按省下达文件为准;服务时间为:从中标后至施工结束完成四方验收为止,在不同的阶段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范围履行相关义务,其中提交初步设计方案的时间不超过30天。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编制、项目区相应的地质勘探与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结余增做项目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对应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约1785万元,最终投资以上级部门下达数为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计划工期:30天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
(1)签订合同后5天内,提交勘察资料及初步方案;
(2)初步方案经讨论通过后,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3)可研报告审查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含项目建议书);
(4)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准后,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批准后,5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同时提供工程量和技术条款;
(6)初步设计批准后,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但必须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含联合体各成员):
3.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采用联合体参加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联合体各方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资质(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一切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6栋3层
方式:(1)单位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备注: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和邮箱)、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备注: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和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将以上资料携带至现场领取或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 (******)并电话联系完成领取(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泰州市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6栋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泰州市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6栋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人民政府)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20号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1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6号楼3层西侧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
******水利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