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jc2024f-10108
二、项目名称:拍摄制作近岸海域环境污染警示片(调整为全省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情况)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四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元整(¥49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拍摄制作近岸海域环境污染警示片(调整为全省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情况)
范围:采购文件范围内的项目内容。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元康、谈兆雄、田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计人民币7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号(倍格硅巷)
联系方式: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25-******
二、项目名称:拍摄制作近岸海域环境污染警示片(调整为全省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情况)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四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元整(¥49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拍摄制作近岸海域环境污染警示片(调整为全省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情况)
范围:采购文件范围内的项目内容。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元康、谈兆雄、田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计人民币7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号(倍格硅巷)
联系方式: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