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居民宅基地,1995年至1999年南通市闸西化工厂在地块内建设运营,进行泡花碱和拼色染料生产,1999年将地块转让给南通市港闸区胜利助剂厂,产品经营范围未变化,生产规模******有限公司,进行塑料回收和电缆保护管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8000吨废塑料加工品和10000吨电缆保护管,2018年停产,停产后厂房外租给几家水洗厂,从事毛巾、餐具等洗涤,2019年开始拆迁,年底拆除完毕,目前地块为空地,地块平整无建筑物。根据《南通市港闸智能装备产业园概念规划》,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属于GB36600-2018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
2020年,南通市港闸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该地块进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原胜利助剂厂固废库(洪德塑料实业危废仓库)有超标情况,地块被列为疑似污染地块(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建立崇川区第一批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函”——通崇川环(2021)24号,2021年10月22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如果地块采样分析结果污染物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有限公司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有限公司以及毛巾、餐具洗涤厂,地块企业历史生产运营可能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特征污染物为pH、六价铬、铜、铅、汞、二氯甲烷、二氯乙烷、苯、甲苯、氯苯、二甲苯、苯乙烯、苯胺、硝基苯、氯仿、四氯化碳、氯乙烯、LAS、石油烃(C10-C40);
******有限公司,历史生产可能对本地块造成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的污染。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详细调查阶段采用系统布点法与专业判断布点法,包括重点行业企业调查所有点位验证布点、全地块网格加密布点、污染区域厂界外加密布点,共计布设土壤采样点位51个,全场布点密度满足20m×20m网格要求,采样深度最深达7.5m,送检土壤样品251个;共计布设地下水采样点位11个,全场布点密度满足40m×40m网格要求,建井深度最深达7.5m,送检地下水样品13个。检测指标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以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硒。
评价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中2种污染物超标,超标污染物为氯乙烯、1,2-二氯乙烷,其中3个点位的3个土壤样品氯乙烯超标,超标点位为XT19(洪德塑料造粒车间南侧)、XT23(洪德塑料造粒车间内)、XT28(胜利助剂染料车间内),超标深度均为3.0m-4.0m处,最大超标倍数1.9倍,为XT23点位(洪德塑料造粒车间内);12个点位的24个土壤样品1,2-二氯乙烷超标,其中重点行业企业调查验证点位超标的为CT6(洪德塑料造粒车间内),超标深度为1.5m-4.0m,超标1.06倍;本次详细调查加密超标点位为XT6(洪德塑料仓库)、XT7(洪德塑料仓库)、XT10(洪德塑料仓库)、XT11(洪德塑料仓库)、XT19(洪德塑料造粒车间南侧)、XT20(洪德塑料造粒车间南侧)、XT21(洪德塑料造粒车间东侧)、XT22(洪德塑料造粒车间内)、XT29(胜利助剂染料车间内)、XT30(胜利助剂染料车间东侧)、XT31(胜利助剂染料车间内),最大超标深度为XT19(洪德塑料造粒车间南侧)和XT22(洪德塑料造粒车间内)的5.0m-6.0m,该深度样品现场快筛时PID数据异常,钻探至7.5m,快筛数据均明显降低,7.5m处结果均未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XT22(洪德塑料造粒车间内)1.5m-2.0m处2.88倍。
本地块地下水中12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超标,超标指标为色度、肉眼可见物、嗅和味、浑浊度、总硬度(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铁、铝、挥发酚、耗氧量、氨氮,所有毒理学指标均不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限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 号文,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后续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