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评 文件 |
1 |
庄信万丰******有限公司氢能贵金属催化剂项目 |
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西侧48号 |
庄信万丰******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