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E************001001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市交通指挥公安大数据中心及443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及可研项目
二、澄清事项
疑问1:本次红线72亩地块,规划条件和红线图上均标注为一期,但设计要求分一期二期,请问该地块是否为一二期总用地范围?
澄清1:该地块是一二期总用地范围。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另附)附件。
疑问2:“交通指挥中心、公安大数据中心、档案库房及档案管理用房、443工程及附属用房”四大板块与“主楼、裙楼、辅楼”三个楼的关系,是否补充说明?
澄清2:
(1)交通指挥中心、443工程及附属用房为一期(面积为各功能用房参考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约4.5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5万平方米,地下人防、车库等2.04万平方米),其中:
主楼包括秩序大队交通综合治理中心(300㎡)、科技大队数据支撑保障中心(600㎡)、科技大队数字媒体运维中心(300㎡)、研判会商等业务保障用房(7780㎡)。
群楼包括机动大队交通指挥(应急)中心(1300㎡)、执法大队办案中心(执法办案中心)(1000******管理中心)(600㎡)、物证保管用房(800㎡)。
******服务中心(1790******管理中心)(3300㎡)、443工程(6300㎡)。
(2)公安大数据中心、档案库房及档案管理用房为二期(面积为各功能用房参考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8万平方米,地下0.56万平方米)。
以上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另附)附件。
疑问3:大数据中心功能未明确划分出和与八大中心的关系,是否补充说明?
澄清3:大数据中心为二期,八大中心为一期。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另附)附件。
疑问4:交通指挥中心功能未明确划分出和与八大中心的关系,是否补充说明?
澄清4:交通指挥中心包含八大中心。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另附)附件。
疑问5:主楼1栋(业务主楼)是否为“研判会商等业务保障用房”,或是包含其他八大中心中的部分功能?
澄清5:主楼1栋(业务主楼)包含研判会商等业务保障用房、八大中心中的部分内容(秩序大队交通综合治理中心、科技大队数据支撑保障中心、科技大队数字媒体运维中心)。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另附)附件。
疑问6:裙楼1栋(执法办案和保障楼)未明确划分出和与八大中心的关系,是否补充说明?
澄清6:裙楼1栋(执法办案和保障楼)中一楼为机动大队交通指挥(应急)中心(1300㎡)、执法大队办案中心(执法办案中心)(1000******管理中心)(600㎡),三楼为物证保管用房(800㎡)。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另附)附件。
疑问7:裙楼1栋(执法办案和保障楼)三楼为物证保管楼,未明确面积和归属哪个板块?
澄清7:裙楼1栋(执法办案和保障楼)三楼为物证保管房,面积800平方米,独立设置。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另附)附件。
疑问8:443工程所描述的几百上千的大通间,是有柱空间还是无柱空间,或是主要空间无柱局部可以有柱?
澄清8:无柱空间。
疑问9:一期建设“市交警支队执勤大队用房、443工程等业务技术用房”应该是辅楼1******管理中心。但建设档案库房及档案管理用房为二期,此矛盾点,是否补充说明?
澄清9:一期建设“市交警支队执勤大队用房、443************管理中心)”与二期建设“档案库房及档案管理用房”不矛盾,用途不同。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另附)附件。
疑问10:各功能面积统计与规划建设面积相差较大,请问相差较大是各功能净使用面积不含公摊还是其他,是否补充说明?
澄清10:面积为各功能用房参考面积,设计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设规模要求,即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4.5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5万平方米,地下人防、车库等2.04万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8万平方米,地下0.56万平方米。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另附)附件。
疑问11:物证保管用房不明确面积和要求,是否补充说明?
澄清11:物证保管房面积800平方米。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另附)附件。
疑问12:请明确本项目“项目投资3.95亿元”,指的是本项目的建安投资,还是包含二类费以及预备费的项目总投资。
澄清12:包含二类费以及预备费的项目总投资。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另附)附件。
疑问13: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是否可以上传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处?
澄清13: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即可。请详见招标文件。
疑问14、项目组成员是否可由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人员担任?
澄清14:可以。请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
联系人:王令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