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以下称采购人)就所需发光字、宣传栏采购及安装组织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SKQYYCG******;
******医院发光字、宣传栏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8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所需发光字、宣传栏采购及安装进行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个“日历天”内,供应商应当完成采购及安装。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医院动态→通知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时。
******医院C40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时整。
******医院C40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参与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0号;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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