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投资控制工作,保障各项目所需设备、工程、服务等项目预算可控,现征集符合要求的造价咨询合作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集团造价咨询合作供应商
******集团及下属公司各项目
二、服务内容
******集团下属子公司进行合作,主要服务内容为:合作完成各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估算、概算、标底、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等。
三、申报条件
1、需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需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含造价咨询;
3、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10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工程类或审计类高级职称,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中级及上工程类或审计类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4人;
4、需在扬州有不小于300平方米固定办公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经营状况良好,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未纳入严重失信名单,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业绩要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应全部具备以下造价咨询业绩:在扬州市范围内承接过的建设工程估算概算(编制或审核)、标底(编制或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等业绩工程造价须达到1.5亿元及以上房建或者5000万元以上单独装饰工程(业绩以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专职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证书等(格式自拟,提供专职人员名单、专业技术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申报之前3个月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符合本公告第三项第6条要求的造价咨询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及证明材料(提供咨询合同及咨询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扬州本地办公场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明;租赁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和租赁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管理制度等照片(照片需清晰,加盖公章);
7、其他本次公告要求的内容。
申报单位以驻扬分支机构申报的,其业绩等均以扬州分支机构为准。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套,U盘电子版PDF扫描件一套(密封递交,加盖公章)。
五、入围说明
******集团项目甲方单位后评价及实地考察(如需),根据不同类别择优选取造价咨询合作供应商。企业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初始登记为准,更换联系人联系方式需书面递交更换说明,否则不再委托相关咨询业务至该公司。后期将不定期更新。
六、报名及递交申报材料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公告截止2024年10月15日17:00前均可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单位不可递交申报材料文件),报名时需提供******集团运营管理部;
******集团运营管理部,递交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11点。
七、发布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运营管理部许先生、徐先生
电话:0514-******
******集团运营管理部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