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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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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03-25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1. 采购******医院
2. 项目******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
3. 服务******医院指定地点
4.服务******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上门回收服务。收集的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及由此加工成的塑料粒子等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规定做好回收物品的回收处置工作,保证回收处置合法依规安全;回收物品的处置利用不用于原用途,也不将回收物品用于生产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包装容器及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生产中。
5.服务期限:三年。
6. 本项目服务期内投标价格不得低于1850元/吨,低于该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三、投标申请人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在江苏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中。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类似项目回收服务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
3、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
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3年3月31日17******医院南院行政楼901室确认参与报名,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报名所需资料如下:投标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申请人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申请人类似项目回收服务业绩复印件(202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评标办法及谈判程序
1、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最终谈判报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高评标价法,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谈判程序
(1)采购单位将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活动,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谈判活动由采购单位主持,投标单位代表应参加谈判活动并签到。
(2)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按无效文件处理,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投标单位。
(3)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有效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平等的谈判机会。
(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5) 谈判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
(6) 投标单位应就变动内容重新提交相应的书面响应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在十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无对应构成清单或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无效。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是投标单位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报价构成清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
(8)谈判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中,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1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9)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谈判文件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医院官网查看中标公示。
六、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09:00。
递交******医院行政楼9楼904室
谈判时间:2023年4月1日09:00。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以现金方式(自备信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密封提交采购人代表。未中标的单位在中标结果确定后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整,以非现金方******医院账户(单位************银行建湖县建南支行,账号:************362),于合同履行期满后无息退还。
3、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条件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运输费、不可预见的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综合报价)。
4、投标文件组成至少应包括:
(1)开标一览表;
(2)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清单报价表;
(6)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装于一个封袋内。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标志。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或封箱密封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印。
七、服务要求及相关说明
1、院方向中标方出售,中标方有偿回收处置院方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不属医疗废物的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等。院方不向中标方出售或转让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包括被污染的应做医疗废物处理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中标方不得接受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发现有应按医疗废物处理的物品混入的必须及时退还院方,由院方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
2、院方将回收物品进行集中,装入由中标方无偿提供的回收专用袋中,以免运输破损污染环境,填写回收记录单、登记建档;中标方指定专人定时上门清点、称重和回收,双方在回收记录单签字交接。
3、院方与中标方结算重量为相应扣除15%的水份后的总量。 中标方为院方无偿处置玻璃瓶。结算方式:协议期限内实行每月结算,在次月的10日前凭相关收据结清上月的费用。
4、中标方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及工作人员的安全,中标方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5、中标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将指定上门收取回收物品的工作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个人信息、照片交院方后勤部,由后勤部门制作专门通行证,用作身份识别和管理。中标方指定工作人员变动的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院方并提供新指定人员的上述有关材料。
6、中标方承诺其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按照有关规定合法取得不属于医疗废物的输液瓶(贷)集中回收处置资质,并承诺合同签订后资质发生变动情况的及时通知中标方。
7、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院方可提出解除合作;
(1)中标方不再具有回收物品回收处置合法资质的;
(2)中标方因违法、违规处理回收物品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理的;
(3)中标方因回收处置回收物品不当,致使甲方利益受到影响的。
(4)中标方未按照约定及时上门收取回收物品影响院方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
(5)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部门政策规定和通知要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八、其他
1. 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医院官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九、联系事项:
******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润州
联系电话:0515-******
未污染输液瓶回收服务附件二次.doc
******医院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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